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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大好还是小好

2001-04-1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蔺玉红 我有话说

近日,电信企业究竟是越大越好还是越小越好,未来企业是高度专业化还是高度综合化等话题引起了读者的兴趣,记者就此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培芳。

“目前,这些话题让人们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惑之中。”杨培芳对记者说。

杨培芳首先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说起。AT&T曾经是全球最大的电信企业。1983年该公司营业额超过美国另外三家大企业(艾克森、美孚、通用)营业额的总和。这样一家被称作“电信王国”的公司,迫于反垄断的压力1984年1月1日被化整为零。被横向切分为8个独立的公司后,7个地方电话公司很快形成了划区竞争局面。1998年,7家公司经过相互竞争和并购成为4家公司,其中西南贝尔公司(SBC)已成为横贯美国东北、南部和西南的超级地方电信公司,划区竞争转化成为划区垄断。许多从事电信改革的专家认为横向切分造成了本地电信划区垄断,没有达到美国政府的最初预期效果。

但是美国这股电信自由化风潮很快波及世界。国有企业私营化、大企业分割成小企业似乎成了必然趋势。我国也有人提出:“美国的电信改革经验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进入90年代以后,人们便发现,现代企业并不遵循“凡是小的就是好的原则,而是只有大企业才能抵御高额投资风险,承受日益摊薄的利润。在信息领域,一般的小公司愈来愈没有了生存空间,赢者通吃,跨国联合、并购之风迭起不断。许多专家开始重新审视80年代的电信自由化运动,认为美国1984年解体AT&T的做法并不可取;英国地铁、煤气和自来水公司的私有化没有成功;印度将全国电信业分解成21个经营者全面竞争是个失败的教训;香港本地电信由四家公司全面竞争的结果看来也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杨培芳介绍说,我国电信改革采取了将原垄断企业按专业纵向切分,然后在不同专业领域培育新竞争者的思路,避免了美国电信改革所走的弯路。首先,横向切分除了增加同一专业的接续交易成本之外,并不能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在固定本地电信专业领域,世界各国开放竞争都没有像其他电信业务领域那样成功,竞争的有效性在这个领域普遍受到怀疑,最后只能依靠其他相近电信业务搞代替性竞争。其次,网络经济与工业经济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收益递增性,也就是规模越大成本越低,效用呈几何级增长,众多小公司竞争肯定是一场低效率或者无序的竞争。第三,网络经济的又一重要特征是普遍互联性。不同网络公司之间必须建立平等互联和成本结算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不是靠市场选择,而是由双边协议和政府裁决。少数大公司互联成本已经很高(美国80年代互联费达30亿美元),众多小公司互联肯定会成倍增加交易成本和协调费用,而这种附加成本总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像兰州移动与电信的互联事件以及各单位自建区域电信网出现的互联纠纷,不论最后如何裁决,总是消费者要付出更多的额外成本。

杨培芳认为,原有意义上的集中型大企业和独立分散型小企业都将制约生产力的发展。未来的赢家可能是少数松散、大型、专业化信息产业集团,而合作性竞争将成为促进电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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